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委)

      任: 姚国良

    工作职责:

    (一)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议题,做好相关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并提出报告。

    (二)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提出报告。

    (三)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对有关司法方面的重点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负责上级人大对口部门来我区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的配合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联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交警、消防、武装、安全生产监督、教育、民宗、科技、卫计、文体、民政、人劳社保、市场监督管理、档案等部门。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在这些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六)办理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